主题
怀抱冷剑,倾听花开
江南雪
从小,就是个爱做梦的人。那些梦五彩缤纷,带着花香和风的气息扑面而来。剑客侠士和红颜佳人徜徉其间,他们可以足踏枝叶,在蓝天白云间自由翱翔;他们可以剑出如飞雪落花,或是小楼吹笛,或是江湖载酒;在他们拔剑惊风雨的刹那,也收获了惊心动魄的爱情。
很喜欢那首很老的台湾武侠电视剧《挥剑问情》的同名主题曲:落拓生平热血抛尽,闯遍武林风云,挥剑留下英名……很侠义磊落的感觉,每次哼来不觉胸口一热。歌词里更说:管遍人世艰辛,挥剑不负知音——很喜欢这一句“挥剑不负知音”。仗剑江湖的梦想,大约就是自此始吧。
金庸与古龙的江湖,写尽了那个时代的侠客梦。而总有后来人,循着前人的足迹,去开疆拓土。我们每一个人,读着前人梦想的同时,又在做着属于自己的江湖梦。英雄侠士登临绝顶,是不是也在渴望着那一缕剑底柔情?若没有知音相伴,即使将天与地掌握于手,也填补不了内心那一点寂寞吧?
我想我究竟是为着什么,甘愿在这个世界中倾注一腔热血,付出那么大的热情来书写呢?
为的是那些梦想中的人。
喜欢“风起云涌马蹄飞溅,江湖恩怨缠绵”,喜欢“千万里风云呼啸,看淡了拍岸惊涛,谈笑间,荡平狂潮刀难入鞘,一江春水慰寂寥”,在铁板铜琶之中,也融入红牙拍板:“我在等一朵花盛开,我在等一个人到来”。太难说清我到底要表达怎样的梦想。那么就请你来看我笔下的人吧,看卫忧,看紫烟,看冷新月,看尘晓弦,看他们
活色生香,语笑嫣然,跟随着他们,慢慢将我梦想中的这一片片武侠拼图组合起来。
而我要做的无非是:怀抱冷剑,倾听花开。
有如王家卫的电影,层层丝丝,感情的描摹非常细致。给人一种幽冷清静的感觉。
——木剑客
这是作者用心而为的文章,有巧妙的构思,无疑是一种创新。
——凤歌
有沧月的情感,步非烟的想象。
——傲月寒
编辑小札
有一年编辑部约请了武汉周边的几位作者,去东湖的桃花岛上畅谈江湖梦想。那天篝火熊熊,有风从湖上卷起,微醺的世界恍如梦幻。有位短发爽朗的女子举杯向月,脸上一抹艳红,湖上一片碧色。她大杯地喝酒,大声颂唱,大大方方迈步向前。
这个女子,便是江南雪。初初的一瞥,已然令人惊艳于她鉴湖女侠一般的气度。后来接触时,才发现她实际上还是秉承了江南女子的温婉。她有细致而敏锐的触觉,阅读小说的时候,总能在作者们细密的文字中看出隐藏的痕迹。她梳齐整的发,着齐整的衣,如同亭亭的江南的荷。但倘若她高兴起来,便换成了爽朗可人的形象,能与你对
饮,也能与你对吟。江南之雪,温和又沉郁,大概便是这样吧。
她既是个丰富的人,也就有着丰富的爱好,她爱无限广阔的江湖,又爱现实里缤纷的生活,于是看过的电影、读过的小说,大千世界里形形色色的种种,便都凝成了她多姿的江湖世界。在这个世界里,俊男美女固然没有免俗,白衣红衫仿佛也是惯常。但在幽冷清静的文字里,那些情与义酿成的酒浆、肝与胆映照的颜色总能使人热血沸腾
。我们梦想的那个江湖,便在江南雪娓娓而谈间,开阔通透起来。
作者简介
江南雪:华中师范大学信息管理系研究生毕业,后为了偷懒,选择留校在图书馆办公室工作。工作比想象繁重得多,常常梦想能有大把时间睡懒觉。小时喜欢看武侠片,最喜欢83版《射雕英雄传》,整整看过十遍,情节和台词熟极而流。在看小说基本被禁止的学生年代,那些偶尔掠过眼前的由俊男美女演绎的武侠片成为创作的启蒙。
秘密
冰 河
(本文字数:3282) 《今古传奇·武侠版》 2007年第11期
字号: 【大 中 小】
青龙镇的小街坎坷不平,卵石铺就的道路丑陋、坚实,太阳每天清晨都会照旧把光辉洒向小街,于是小镇在温暖的晨光中苏醒过来,开始又一天的忙碌。
小丁喜欢清早叉着腰站在街上看人们忙碌,所以他一直起得很早。他从不干活儿,也就没有银子,但他只要向这些见天忙活着的人们索要就行了,他不是叫花子,别人不敢不给。麻雀虽小,五脏俱全,小镇虽小,什么米行当铺赌场妓院,也都齐全,这些就是他的衣食来源。
他转着圈收保护费的时侯,看着人们哭笑不得、又畏惧又憎恨的表情总是很开心。没有人敢不给,因为第二天人们就会看到抗拒的下场,为了起到杀鸡吓猴作用,小丁对这些人下手从不留情。
其实他实在不坏,每月才收初一十五两次保护费,手头紧了的时侯偶尔会多收几次。并且,青龙镇没有出现别的地痞祸害地方,这何以见得不是他的功劳?这保护费收得也算天经地义。小丁良心没有丁点不安,他是快乐的,他看得出来,别人大多数时候也是快乐的。小镇平凡、安宁、庸碌,日复一日。
今天是十四,又快到收保护费的日子,他一大清早就满大街转悠,顺手拿走熟食摊几个油炸馃子,到临街茶馆坐下,叫了壶茶,一边吃喝一边听人们谈天。他们正说河间府地头蛇欺凌百姓、强娶民女的事,看他一来登时禁口,小丁恼了,骂道:“放心!我不抢你们家闺女,接着说。”
于是话题继续下去。河间府离青龙镇二百多里,地方很大,商业也兴盛,繁荣富庶,不比小小的青龙镇,鱼龙混杂,什么样的人都有。几年前那里出了一个盐霸,名唤薛超,带领一帮兄弟贩运私盐。食盐原本是官府专营的,不许民间私贩,起初官府也曾严禁,几番流血冲突之后,官府竟奈何他不得。他的势力遂越来越大,欺行霸市,无
所不为。
河间府的正经生意人都被他挤对垮掉,这里说到经营米行的朱家,朱家是个大户,几代积攒下来家业殷实,薛超想要吞并,先后把朱家的几处铺子整得倒闭关张,又逼着朱老爷子把独生女儿嫁给他。老爷子气不过,又求助无门,遂发下了悬赏令,传谕江湖谁要是能铲除薛超那伙恶霸就把女儿嫁他,并赠送全部家产,公然与之叫板。薛超
砍下张贴告示的人的头作为聘礼,送到朱家,并留下话,八月十五娶亲,若不依允,鸡犬不留。
人们说说就散了,和往常一样,小丁吃饱喝足兜兜转转就回家了。家里还有一堆活儿等着他,洗衣、挑水、劈柴,他不能这也指望别人帮忙。他一边忙活着,脑子里却想着河间朱家的事。十多年前,他曾是朱家的杂役,这些苦力活儿他都做过,却是被迫的。
他偷了人家的东西,就被扣下来充当杂役了。
不记得从什么时侯开始,他就是个流浪儿,飘来荡去,没有地方遮风挡雨,肚子总是饿的。小小年纪混迹市井,渐渐顺手牵羊就成了家常便饭,甚至是一种习惯,他们的生存法则无关乎道德,所顾忌的只是可能受到的惩罚,而代价往往是可怕的。
饿极了的时侯,他就溜进店铺顺点东西出来,或吃或拿去卖钱,从未失过手。那天运气忒背,让人家抓住了,掌柜的不知为什么事正气恼着,就拿小丁出气,一顿毒打之后,就要扭送官府。挨打他不怕,天天和人打架,皮肉之苦还抵受得住。可当他听说要扭送官府,立刻吓得脸色苍白。
他知道凡做贼陷进官府的,落入那些黑白通吃的捕快手里,听话的就被训练成真正的偷盗团伙为捕快们服务,不听话的就悄无声息地瘐毙狱中,无论哪条路,下场都很惨。他的一个朋友就不慎落入捕快手里,成了他们的棋子,性命操在人家手里,痛苦得生不如死。
小丁挣扎着,竭尽全力逃避可怕的命运,然而全无用处。他们拉他向门外走去,这时,门外走进来一个火红衣衫的小姑娘,肤白如雪,衣着华丽。那是米行东家的女儿,跟随父亲到铺子里玩耍。掌柜的和东家说话的工夫,她就静静地在一旁看着小丁和伙计拉扯。
小丁逃不掉,绝望之极,偏偏那小丫头一直看着他,使他狼狈、恼火,甚至憎恨她的注视。
等到父亲忙完了,小姑娘轻轻向他乞求道:“爹爹,放了他好不好?”
东家向掌柜的询问了缘由,随后把小丁带回家做了杂役。
小丁并不情愿,做奴才的滋味不好受,打骂呼喝任人驱使,但是相比投入大牢的结果,已经很让他满意了。他甚至慢慢习惯了这种生活,起码在这里衣食无忧,不受日晒雨淋之苦。
朱家小姐不像别的大家闺秀一样整日躲在屋里,她喜欢到处乱跑,宅子每个角落她都转遍了,小丁也就可以常常见到她。奇怪的是小丁并不感激这个救命恩人,反而讨厌这个活泼得有点儿随便的女孩儿。他以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常有的叛逆心理认为,她只是一时好奇,并不是真的好心帮他,还傲慢地认为他现在受人奴役都是拜她所赐,对
朱小姐暗生敌意。
时过境迁,小丁回想起往事仍会感受到当时的心境,自嘲地一笑。
他没在朱家呆多久,因为不久之后,朱家丢失了一件宝贝,因为他做过贼,他们怀疑是他偷的,关在柴房里严刑拷打,当晚他就逃出了朱家。
今天是八月十四,明天就是最后期限。小丁从床上翻身而起,找隔壁的王四强行借了马,连夜往河间府疾驰……
朱家大院几天来一直被死一般沉寂的气氛笼罩着,从那个贴告示的小伙计的头颅被丢进院子,薛超撂下那些鸡犬不留的狠话时起,仆人大都跑光了,留下的脸上也尽是死亡的阴影,愁云惨雾。只要小姐略作抗拒——照小姐的性情是很可能的——或老爷子心疼女儿宁死不屈,那个小伙计就是他们的榜样。
小姐不声不响,静静做着分内的事,比老爷夫人还要沉稳,谁也猜不透她心里是什么主意。
朱老爷子只有这一个女儿,十分疼爱,却也不无遗憾。因为膝下无子,后继无人,家业再大也将没落。但女儿聪慧灵秀,品性稳重,颇有决断,他有难事都要找她商议。不知不觉朱小姐就参与了家中乃至商号里的大小事务,且能处理得当。然而女儿越是出色,老爷子心下越不平,想着要是儿子该多好!女儿早晚是要嫁人的。
朱小姐当然明白父亲的心思,父亲常常望着她叹息,她从小就在这叹息声中长大,她理解父亲,但心里有时也难免委屈。她不表露,依旧在父母膝下尽孝,做好该做的事,替父亲分忧,直到出阁那天。
没有人知道朱小姐心中也有一个秘密,那是一段少女情怀,淡淡的,暖暖的,藏在那个从朱家商号逃走,叫小丁的伙计的笑容里。从第一天在铺子里见他,那笑容就印在脑子里,挥之不去。那时二人常常见面,但都中规中矩,小姐是小姐,伙计是伙计。虽然那种感觉很美妙,但朱小姐知道大户人家自有大户人家的规矩,她早晚也要按照
这个规矩嫁人的。他们之间不可能。
小伙计出门跑生意,偶尔会带给她一些小玩意儿,便宜、有趣,只是为了逗她高兴,没有别的意思,但到底是不是没有别的意思,只有他们自己知道。收到这些礼物她总是很开心,心头暖暖的,知道他惦记着她。虽然谁都不曾说过,但她从他的眼中看得出来,他都明白。这份感情小心翼翼,隐忍无望,他也一定很苦。后来出了失宝事件
,她趁夜把他放走了,她相信他不会是盗贼。现在他在哪儿呢?
就在这时,薛超来提亲了。之前薛超已经逼得朱家几处铺子关张,他指使地痞流氓砸铺子,把剥了皮的野狗吊在各家掌柜的大门上,第二天大部分店伙计向东家递了辞呈,只剩下几个忠心的。正经手段用不上,朱老爷子气得一病不起。朱小姐一一安置了伙计,拿着重金去官府求助,谁知府台怕得罪薛超一伙拒不见她,竟把钱都退了回来
。那时她就明白,这事只能靠自己了。
她不甘坐以待毙,于是回家和父亲商议,发了那个告示。
告示是她亲手写的,亲手交给了一个伙计。小伙计默默接过,什么都没说。第二天,薛超却带人把他的头颅扔进了朱家院子里。
府里的仆人看到那一幕惊叫着一哄而散,她闻讯出来看,看到了地上小伙计的头颅。薛超自顾自地威胁着,洋洋得意。她望着那颗头颅,一动不动。她没有察觉,已经把嘴唇咬破了,嘴里渗了血,咸咸的。
傍晚,母亲走进她的房间,和她对坐半天,一句话说不出。这些天,她已经把嫁衣做好了,就搁在床头,红艳艳的,光华灿烂。母亲的心里,大概认为女儿是为家庭牺牲了的吧!朱小姐却知道没用,这不过薛超吞并朱家的第一步,什么都改变不了。
可是她也知道,她还是会嫁的,为了双亲也好,为了朱家也好,她唯一的选择就是向薛超屈服,去忍受将要来临的屈辱。朱小姐觉得做女人原来这么悲哀,无从选择。
夜深了,母亲走了,她坐在床头望着窗外的明月,等待着天明。
她身上带着一把刀,磨得无比锋利,她不知道干什么用,只觉得应该带着。或许新婚之夜她可以趁薛超不备刺死他,但真正的复仇应该是慢慢取得他的信任,用毒药,离间,或者其他什么方法,把他们统统杀掉。只是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样的耐性忍辱负重,长久地等候。她复仇的欲望,或者清高的本质会使她厌憎、焦躁、暴露意图,
等不到那一天。那时,一把刀子总会有用处。
她不认为自己一定能够成功,但是决心可以打消一切顾虑,她必须做,没有选择。这样反倒好,她可以心安理得,平静下来静静思索谋划。
她又想起小丁来,想起那晚他俩拉了钩,约定一方有难,另一方要去帮。现在他在哪儿呢,明天她就要面对屈辱,小丁你知道吗?你会来吗?
小丁到达河间府时已是深夜,他不大清楚自己来干什么:报恩?雪耻?抑或想要朱家的财产?还是为了朱家那个小丫头?薛超绝对不是好惹的,他是要去杀了他们还是去和他们讲理?何况不管干什么他都得靠自己,他没有那些两肋插刀的朋友,谁吃饱了撑的管这闲事。
他站在威虎堂对面的街上,望着那一片灯火思忖着。他打听清楚了,这里就是薛超等人的老巢,里面守卫森严,等闲人进不去。偷袭肯定不行了,时间来不及,明日就是最后期限,他今晚不能解决,朱家明天就要遭殃。只有硬闯,硬闯只有两个结果:他把别人剁烂,或别人把他剁烂——无论哪种都不好玩儿。
难道只是为了争口气?当初他在人家里为奴,被人冤枉,固然是形势所迫,他并不曾忘记。朱家那个红衣女孩家儿于他是有恩惠还是屈辱他说不清,他要证明给她看,他不只会做贼。
这样和人斗气送掉性命值不值得且不去管它,他觉得自己有点儿疯狂,像是喝了烈酒醉了,热辣辣、醺醺然的,不过有什么关系,人生难得几回醉!
他把刀子牢牢捆绑在手上,防止杀到最后脱力握不住刀,随即一步一步向威虎堂走去。
威虎堂里灯火通明,亮如白昼,前厅熙熙攘攘犹如闹市,人们在赌博、饮酒、狎妓,门口有两个虎背熊腰的守卫。小丁自进门那一刻起,一声不吭手起刀落。他的样子十分可怕,冷酷残忍,那些汉子惊得纷纷奔逃、号叫。小丁不敢手软,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酷。生存有时就是这样,你死我活,悲哀,也很无奈。
等到那些人醒过神来和他拼命的时侯,真正的杀戮才开始。刀子砍在人身上,感觉像剁在朽木上,厚实涩滞,带着血的腥气。不多久,威虎堂就溅得满地鲜血,辉煌的灯火下是一片血腥,小丁也挨了许多刀。
薛超在后堂听见前边的喧闹,提了刀出来,看到小丁在大厅杀人,二话不说扑了上去。这些都是提着脑袋贩运私盐的亡命徒,当真豁出命来相搏,普通人十个不敌他们一个。而小丁只有一个人,一把刀。
小时候,他和小流氓们打架,从来没输过,不管头破血流还是断胳膊断腿都决不退缩,这就是他赢的秘诀。
血在飞溅,人一拨一拨地涌上来,小丁眼里一片狂乱,只看得见刀剑挥舞。他没有朋友,朋友也不是用来挡刀的,他只有自己,只懂得坚持……
关在朱家柴房的那天夜里,小姐偷偷跑来放了他,小丁疑惑,她就开玩笑说,算你欠我的!我们来个约定可好?将来,无论遇上什么事,你有了难处我帮你,我有了难处你帮我。
她说,这是我们的秘密!还要跟他拉钩,小丁对这种小孩子把戏很瞧不上眼,但还是拉了,并起誓永不反悔。是的,他们拉过钩的。
想到这儿,小丁竟然在杀人时自嘲地笑了一笑,这一分神让他身上多挨了一刀。他也不知道是第多少刀了,似乎身体真的成了朽木。
那天晚上,威虎堂被一个疯子血洗。
清晨,朱家老仆打开大门清扫院子,看到一个身材瘦小满身血迹的青年蹲坐在朱家大门前,一动不动,不知何时到了这里,也不知是否还有气。他试探着用扫帚捅了捅,那人慢慢抬起头,缓缓说:“我要见小姐!”
老仆吓了一跳,慌忙跑进去回报。
朱家客厅里,他又见到了她,在许多年以后。朱小姐身着嫁衣自帘后现身,肤白如雪,红衣灿烂,依旧那么漂亮。他呆了一霎,恍惚又回到从前。随后他自嘲地笑了,不,她长大了,是个美丽的大姑娘了!
朱小姐问他:“阁下可是威虎堂派来的人?”他突然间觉得若有所失,她已经认不出他了,自己只是一个陌生人而已。“不。”他说,“威虎堂灭了。我是来给你送礼的。”他说着把一个包袱搁在了桌子上。
朱小姐问:“这是什么?”他说:“人头,薛超的人头。”
客厅里静寂无声。短暂的沉默后,他说:“我是来兑现诺言的。记得我们说好,你有了难处我帮你,我有了难处你帮我吗?那时我在朱家做杂役,你救过我。”他说这话时像回忆一个美好的童话。
朱小姐沉静的眼中似乎掠过一线光芒,随即暗淡,犹如流星划过。所有的仇恨、痛苦、煎熬,以及复仇的决心,一切都这样结束了吗?她茫然地看着桌子上的那颗人头,感觉彻骨的无力。生活真是够荒谬的,仿佛开了个无耻的玩笑。她没有哭,没有向为她复仇的这个年轻人致谢。
那一刻她或许是累了,或许是忘了,或许是故意的,总之,她轻轻地否认了:“不,我不记得了。”
那个一身血污的青年一言不发,转身离去。
小丁很难过,感觉自己像个冒认的贼,虽然他把人头送过去并不是索讨什么,但多年前受损的自尊又被侮辱一次。他可以原谅人家忘记,说到底一句儿时的戏言不需要长久地记忆,可是他看得出来,她分明记得。耍弄他吗?可恶。
然而他为什么要这样在乎,难道非得她承认才能证明自己吗?他有些羞愧。粗粗包扎的伤口因为刚才动气又走了很长的路,开始火辣辣地疼。他走到小溪边洗了把脸,随即笑起来。
他暗骂自己笨蛋,本来就是他不对,做便做了,干吗那么矫情非要人家知道?他顺势躺在小溪边的草地上,眯起眼睛晒太阳,心情渐渐好起来。想想人家也没什么错,说好了是秘密的。
既然是秘密,就该保守到底是不是?那个坏丫头,大概正得意着吧……
终极无间
葡 萄
(本文字数:3647) 《今古传奇·武侠版》 2007年第11期
字号: 【大 中 小】
“我想跟你说件事。”小甜甜。
“什么事?”
“我喜欢你。”小甜甜。
“我也喜欢你呀。”
“那我们之间算是爱情吗?”小甜甜。
“你……你是开玩笑吧?”
“真的,我是认真的。”小甜甜。
“当然不是爱情了。我们——永远都是好朋友,这样不是更好吗?”
“……”小甜甜。
今天的黄历上这样写着:
初八日,惊蛰。宜远行、沐浴,忌嫁娶。
依照黄历,单身一人去很远的地方洗澡,是最好的选择。
杀人是件很庄重的事。在杀人前,我总是会选个好日子,洗个澡换身衣服。
仙履镇是个美丽的边城小镇。这里的商业步行一条街是江湖闻名的购物血拼之地。
那个时代,虽然有了文字,但识字的人不多,会写字的人更少,尤其在仙履镇这样的边城,找写手写个招牌要花很多很多的银子。所以,仙履镇大部分的商家店铺,招牌就是用实物或画些图形来传达信息。
比如,一家店门口挂着一个羊头,说明这是一家卖狗肉的。
比如,一家店门口挂着一个狗头,说明这还是一家卖狗肉的。
比如,一家店门口画了一幅图,是一条人腿,腿被打断了,这就表示“打折”。如果这个人的腿断成了八段,就表示“打八折”。
再比如,如果有家店在门口立着一根棍子,棍子上倒挂个酒坛子,酒坛子不停地转,就表明这是一家酒店。
仙履酒楼就是这样的一家酒楼。酒楼的生意非常火爆,连店门口都会聚集很多人——那是些买不起酒喝的人。他们就站在门口看着作为招牌的酒坛子转,不一会儿,头就转晕了。这样,他们不花钱便可以达到与喝了很多酒相同的效果。
我的目的地便是仙履镇的仙履酒楼。
我要杀的人飞天鹤会在那里出现。
当我走进酒楼的时候,店里突然变得死一般沉寂。店里四十个人的七十七只眼一起紧紧盯着我(其中有三人独眼),害得我浑身发毛。
我屏住呼吸,静观其变,不一会儿便感觉到喘不过气来,只好恢复为正常呼吸。
突然,三位“满脸胸毛”、“浑身胡须”的彪形大汉倏地一声,齐齐站了起来。我一惊,手不由握紧腰间的剑。
只听为首的大汉大喝一声:“小二,结账!”结完账,三个人就走了。
结个账也这么大气势,不愧是江湖中人!
还未回过神来,突见一道黑影直奔自己而来。好快的速度!我甚至没看清此人手里白晃晃的兵器究竟是什么!
未及拔刀,此人已飘至面前。
“客官里面请!”原来是店小二,他手里拿着一条白毛巾。
“你跑那么快干吗?”我松了口气。
“职业需要。”小二笑了笑,“请问客官要点什么?”
我看了看小二,缓缓道:“先来张椅子吧,我这样蹲在门口很容易被踩到的。”
我坐在角落,静静地品着这里的招牌酒:醉三秋。
飞天鹤就坐在楼上的雅座。此时,他已经喝了十二杯酒了。
作为江湖KILLER TOP 100排行榜排名第N位的我,当然不会在杀一个人之前暴露出丝毫的杀意。
但是,他似乎已经察觉到了我的存在,虽然他并没有认真地看我一眼。
飞天鹤是第101届江湖轻功大赛10km项目的冠军得主,绰号“我悄悄地走,正如我悄悄地来”。他的轻功相当了得,据说当今江湖只有两个人可以追得上他。一个是擅长“我闪我闪”神功的小风;还有一个,谁也不知道他叫什么,只知道他的轻功被称作“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”。因为他平时总是飘来飘去,从未有停下的时候,大概他停
下的时候也就是他死的时候。
而我的绰号叫“剑神”。
我是一个杀手,一个职业杀手,一个收费的职业杀手。
我杀人是按时辰收费的,收费标准是基价十两银子,三小时之后每小时收费二两,不接受古董字画及美女做交换。所以我杀人总是很慢。
曾经有一个人被我杀了整整十年零十二个月还没死,但是雇我的人已经破产了,害得我不得不放过了即将被我杀死的人,白白浪费了好多时间。不过这还不是最可气的一次。
那次,一个雇主在我还未找到被杀目标之前,就被巨额的账单给吓死了。人死债灭,害我亏了不少银子。
虽然我杀人很慢,但是我的剑很快,快到有时候我还没来得及拔剑,剑就不见了。
记得十七岁那年,在华山之巅,我和一百多个人比速度。在听到裁判“拔剑”的一声号令后,只有我一个人拔出了剑!只有我一个!
后来我才知道,原来那一百多个人都是用刀的。
江湖上每一个获得剑客学历的人剑上都会有一个字母,用来表示剑客的等级。
比如,P代表普快,就是说这个剑客的剑速很普通;K代表快,就是说这个剑客的剑比较快;T代表特快,就是说这个剑客的剑特别快;C代表超快,就是说这个剑客的剑超级快。
而我的剑,上面刻着三个字母:EMS——这表示我的剑专递特快!
楼上,飞天鹤已经端起了第十三杯酒,他端杯的手依然很稳,杯中没有溅出一滴酒来。
这时,他身旁的小二说话了:“客官,你的杯子里早就没酒了!还要再上吗?”飞天鹤轻轻摇了摇头。
不妙!经验告诉我,此时他一定想逃!
于是我一个纵身,“嗖地”一声跳上三楼,却已经不见了飞天鹤的踪影。
怎么可能!他怎么会这么快?
我又仔细一想,才想起原来他坐的地方是二楼。
于是我急忙从三楼跳至二楼,由于慌不择路,落入了二楼的一个大水桶里。
飞天鹤果然想逃,他已经做好了起跑的姿势,随时准备从窗口跳出去;如果让他跳出去的话,我是不可能追上他的。
可是,好奇心杀死猫。飞天鹤没有跑,他好奇地转头看了看掉进水桶里的我,冷然道:“水花太大,失败!”
“我是来杀你的!”我跳出水桶,冷冷地说。
“你应该把湿衣服换了,这样你就不会冷冷地说了。”
“杀了你以后,正好一并换了。”
“你为什么要杀我?”
“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。”
“我已经退出江湖了。”
“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,你怎么退出?”
“ALT+F4,强行退出呀!”
“你想逃?”
“没错!杀人,你可能比我强,但是逃跑,我一定比你强。你是不可能追上我的!”
“你可以试一下。”我盯着飞天鹤,紧握剑柄。
飞天鹤看着我,沉默片刻道:“是谁让你杀我的?”
“作为一个杀手,我是很有职业道德的。你就死心吧!我是决不会出卖小甜甜的。”
“你说的是权力帮的小甜甜?”
“我是不会出卖她的!”
“你可以不杀我吗?”
“不行!”
“为什么?”
“今年秋天,魔教公主卢靖儿的江湖巡回演唱会将在我的家乡举行,她是我的梦中情人,我需要银子购买VIP门票。”
“只是为了钱吗?”
“不然呢?难道是为了公益事业和世界和平?”
“能告诉我你是谁吗?这样我才能死个明白。”
我没有回答,慢慢从裤子里抽出我的剑。
“长生剑!”他叫道。
“你认识?”
“江湖上又有几个人不认识阁下手中的这把长生剑呢?”
“真没想到我的剑这么有名啊!呵呵,呵呵呵呵……”
“长生剑名列七种武器之首,快如闪电,势若惊鸿。一剑袭出,对手的身体便已经在不知不觉间被捅了个大窟窿,待到看清楚时才发现刺中自己的这把剑奇丑无比,乃一块条状生铁,既没有剑尖,也没有剑锋,甚至歪歪扭扭地缠块抹布当把手。最可怕的是,宝剑不仅破烂不堪,而且锈迹斑斑,被刺者即便没有伤到致命部位,三日内也必
定因为破伤风发作而死。江湖人公认,长生剑的威力已远远大于‘没有枪头也一样捅死人’的唐家霸王枪。大家都说,如果死于长生剑下,那真是……太没面子太衰了!”
“!?#¥%……—*”
“我要走了。”飞天鹤突然道。
“你走不掉的。你离我的距离是2.8公尺,而我的剑长0.7米,臂长0.8米,加上我剑的速度是1.4公尺/毫秒,所以我经过了非常精确地计算之后得出,在你转身飞出的一刹那,我的剑便已经插进了你的背后要害!”
“哈哈哈哈,你完全错了,而且是一错再错。首先,你在进行计算的时候‘公尺’和‘米’两种单位并存,完全不符合解答应用题时的标准格式。而且,我在吸取了英格兰后卫转身太慢从而容易被人带球突破的教训之后,苦练轻功。现在我已经练到不用转身也能够飞出去的地步了……”
闻言我急忙拔剑。
剑!
快剑!
快的剑!
好快的剑!
可惜我还是慢了一步,飞天鹤已经飞出了窗口。
我正欲飞出窗口追上去,身旁一条人影闪过。一个黑衣人冲出窗口,一拳打向飞天鹤。这一拳打出,方圆百里的蚊子、跳蚤、小强皆亡,也封死了飞天鹤的所有逃跑路线。飞天鹤无奈,只好原路退回。
“你是谁?”飞天鹤向黑衣人问道。
“七种武器之拳头,就是我了。”黑衣人道。
飞天鹤苦笑道:“看来小甜甜为了杀我,真的是下足了本钱啊。”
“不错!还有我!”一个发型像孔雀尾巴一样的年轻人从茶楼的一角走了过来。
“孔雀翎!”
“不错!他就是孔雀翎!还有我!”一个瘸子腰上转着呼啦圈一样的东西出现。
“多情环?”
“不错!他是多情环!还有我们!”三个家伙一起走了过来。
“霸王枪、碧玉刀、离别钩?”
“哈哈哈哈哈,不错!我们就是传说中的七种武器!Yeah——”
“哇塞,七种武器到齐了!好耶!来来来,大家站好。嗯,对了,前排的蹲下一点,好的,看这里,笑一个,七——种——武——器——不对,飞天鹤和你们不是一伙儿的啊,凑什么热闹?欺负我不识数么?”我一脸哀怨。
我方实力明显增强,正好可以顺势而为执行我的杀人任务,所以我毅然决然地挥出了长生剑。
在我的剑挥出的时候,七个人七种武器也同时出招。我想:这下飞天鹤就算不被刺成马蜂窝也得被刺成蜂窝煤了吧!只是,这次杀得太快,没什么钱赚啊!
可是,0.01秒钟之后我才发现,所有的武器竟然都打在了我的身上。
“为……为什么会……这样?咳咳……”我倒在地上奄奄一息。
飞天鹤笑了笑道:“因为小甜甜要杀的人其实是你,而不是我。杀我只是一个假象,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你的戒心。否则以你的武功,我们根本杀不掉你。”
六种武器摆了个POSE,齐声道:“我们就是古装版‘无间道’!”
“小甜甜,她……她为什么要杀我?”
“因为她爱上了你,可是你却一再拒绝她!她知道没有机会得到你,所以就决定杀掉你。她得不到的东西,别人也休想得到!”
“咳咳……我明白了,原来这世界上最狠毒的武器并不是七种武器,而是……爱情!”
“小甜甜交代了,说可以帮你完成三个遗愿。你说吧,我会转达给她的。”
“非常3Q。我的第一个遗愿是,等我死后,你让小甜甜把我的眼角膜捐献给眼科诊所,造福那些白内障患者。”
“你真是个好人……”
“第二个遗愿是,等我死后,你让小甜甜去一趟我的家乡,告诉一个叫鹃儿的女孩,叫她不要再等我了……”
“哦。啊?”
不等他反对,我抢先开口道:“第三个遗愿是,魔教公主卢靖儿的江湖巡回演唱会不久就要开演了,让小甜甜替我去看一看吧……”